其人琪言
  昨日報載,廣州治理五類車,治了十年都沒治好。五類車一直是廣州交通的頑疾,尤其是在大型批發市場、城中村、郊區等地。
  所謂五類車,是指電動車、摩托車、三輪車、殘疾人機動輪椅車、改裝(拼裝、報廢)車。這些車在小地方或是“便民”的工具,但在大城市卻是違規的典型和難以治理的對象。原因在於,它們大都無牌無證,被抓拍了也找不到人,被扣了可以再買車上路。買一輛車幾千元,很快就可以賺回來了。這種違法成本顯然難以產生足夠大的震懾作用。
  五類車的強大生存能力,與廣州的城市形態結構有莫大關係——大量城鄉接合部、批發市場、出租屋的存在,鑄就了對五類車旺盛的需求。除非經濟萎縮、流動人口消失、出租屋和批發市場都沒了生意,否則很難想象五類車會自動退出。五類車通過肆意違規,為幫襯者提供“高效”服務,是正規電瓶車或小巴難以做到的。它還能靈活適應客戶要求,能講價、能搭客、能載貨,直送到門口,這都符合生意人士的心理。一些做批發生意的群體長期通過占用公共資源、道路資源,影響街坊生活,破壞公共秩序來獲取其個人利益最大化的,五類車更是加重了類似短期行為的蔓延。
  出於經濟增長考慮,廣州一直要向外擴張,必然造成管理半徑和管理能力的脫節。與此同時,城市內部大量的批發市場存在,也與都市的發展理念脫離,並導致五類車揮之不去。因此,交警部門可以承諾在某一些路段管得好,卻沒法做到在整個城市邊界內都能管得住。從市民的經驗也能看到,東風中路可能情況好一些,可到了環市西路就會一團糟;高鐵站外可以管好,但地鐵站外就難了。面對人海戰術的五類車經營模式,交警再多都只是杯水車薪,抓一漏萬。這便是廣州五類車十年難治好的癥結所在。
  因此,交警方面說不是自己一家的問題,是可以理解的。因為這根本就是城市發展不均衡、交通佈局不均衡的副產品。警方只是最後一道攔截的閘門。居民呼籲公交部門加大接駁的密度和服務能力,這是大城市的必由之路;同時又希望局部放開合法電瓶車,這也是面對現實困境的治標途徑。對管理方來說,唯有先承認五類車將長期處於一種接近失控的狀態,然後一段一段地收拾,從點到面地推進,將五類車壓縮到牆角,而不必再提什麼過於宏大、無法落地的目標。
  耀 琪  (原標題:廣州五類車為何十年陰魂不散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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