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網12月23日電 據臺灣“中央社”報道,台當局“法務部”表示,繼今年3月間,接返首批3名在大陸監獄服刑多年的台籍人員後,23日辦案人員赴大陸,接返2名台籍受刑人回台服刑。
  “法務部”指出,“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”基於人道及矯正教化考量,約定有受刑人移交合作事項。
  這次接返的2名台籍受刑人均年逾60歲,分別在大陸觸犯販賣毒品及走私毒品犯罪。其中1名台籍受刑人的女兒幾乎每月花費新臺幣近萬元機票費用前往探視,如今父親接返後,即可就近前往臺北監獄辦理探視、接見,不再苦於海峽兩岸間奔波往返。
  “法務部”表示,在不影響臺灣監所容額及管理的前提下,自大陸接返回台服刑人數將常態化、制度化進行,以彰顯人道精神,使受刑人矯治後易於復歸其原生社會,達到矯治目的。  (原標題:兩名在大陸坐牢多年的臺灣人返台繼續服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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